(来源:衢州日报)
转自:衢州日报
通讯员 郑玉碟 范思宇
近年来,海外代购消费日益普及,不少商家利用海外代购采购渠道特殊、跨境运输流程繁琐等特点,试图以“代购不退不换”来规避售后责任,引发了大量消费纠纷 【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】。
【案例情况】
2026年3月,徐某进入某服饰馆抖音直播间,经商家引导添加微信并选购了四件直播间中展示的韩国代购服饰(即通过个人代购、跨境买手或特定渠道从韩国本土购买并引入国内的服装),共计花费950元。款项付清后,商家仅寄送一件存在污渍瑕疵的黑色卫衣,剩余货品始终未安排发货。徐某发现衣物存在质量问题后,当即与商家协商换货并按对方要求寄回,商家却无故拒收并明确表示拒绝补发剩余全部商品。商家辩称“韩国代购商品不退不换”,并拒绝退货退款和承担运费。协商无果后,徐某向法院提请诉讼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商家辩称的“韩国代购商品不退不换”,属于其预先拟定、免除自身法定售后义务的格式条款。商家未提供符合合同目的的商品,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货;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,亦构成违约。法院遂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,由商家全额返还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。
【法官解读】
法律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减轻自身责任、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,该内容无效。本案中,商家“代购不退不换”属于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,该内容无效。即便案涉商品为跨境代购,商家仍负有保障商品质量的法定义务,不能依靠“代购不退不换”规避瑕疵退换、按时发货的责任。商家收取货款后逾期不发货、承诺换货又拒收货物,已构成根本违约,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、退还货款。
风险提示:法官提醒,海外代购并非法律盲区,商家自行设置的“不退不换”免责条款,属于典型的不公平霸王条款,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。同时,需警惕直播间商家引导的微信私域交易,此类脱离平台监管的交易存在风险。在此提醒消费者,务必留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商品瑕疵影像等证据,遭遇侵权时依法维权。对于代购经营者而言,需合规经营、恪守售后义务,严禁设置不公平免责条款,拒不履行发货、退换货义务的,将依法承担退款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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